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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金华兰溪市教育系统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10人)
兰溪人民政府 2025-07-21 09:53:46

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7月21日上午9点—7月29日下午6点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

附件1:2025年兰溪市教育系统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优秀毕业生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2025年兰溪市教育系统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优秀毕业生招聘报名表.docx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引进人才的方式选聘优秀、紧缺教育人才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现将2025年兰溪市教育系统面向优秀毕业生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25年兰溪市教育系统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优秀毕业生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专业对口,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户籍不限。

6.1995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

7.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岗位设置表中的范围对象与专业基本条件。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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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考试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微信扫二维码填写相关基本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微信扫码报名)

2.报名时间:7月21日上午9点—7月29日下午6点。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意向岗位,不得报多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

1.在网上报名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7月31日(周四)上午8:00—9:00。

3.资格审核地点:浙江师范大学23幢教学楼217教室。

4.资格审核提交材料:

(1)《2025年兰溪市教育系统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优秀毕业生招聘报名表》(附件2,须有个人承诺签名并贴上免冠一寸彩照)。

(2)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

(4)教师资格证。

资格确认时,报名对象按报名资料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原件验证后退还,证明材料的原件不退还)和复印件一份。报名资料按序装订(夹)后在现场确认时提交。仅网上报名而未按时到现场确认的按自动放弃资格论处。

(三)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为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单个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人的,按照1:5的比例通过量化考核的方式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资格审核结束后立即进行。

3.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以非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不合格(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四)签订就业协议

1.面试成绩将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公示,面试入围并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人员会接到电话通知,须在成绩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兰溪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逾期将视为放弃。

2.应聘者在应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签约、聘用的,责任自负。

3.拟聘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不能按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五)体检

按聘用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六)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不宜聘用为教师的不予录用,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酌情延期转正或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兰溪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原则上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受招考报名比例限制。

(二)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要求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可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者放弃聘用资格,或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而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按本次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四)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五)联系方式

地址:兰溪市丹溪大道333号兰溪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579-88821127、89010087

网址:http://www.lanxi.gov.cn/col/col1229287621/index.html

未尽事宜,由兰溪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兰溪市教育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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